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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威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668


起始日、截止日的确定

计算滞报金的关键是确定滞报天数,而明确滞报金征收的起始日、截止日就变得十分重要,现强化练习如下。

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510日申报进境,收货人810日仍未向海关申报,有关货物被海关于821日提取变卖处理。92日收货人发现货物被变卖即向海关申请发还余款,并于911日申报,当天被海关接受。如以上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滞报金征收的起始日、截止日各为哪一天?

案例分析:起始日为525日,截止日为810日。

进口货物因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作变卖处理后,进口货物因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发还余款的,滞报金的征收,以自装载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该3个月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