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各基层工会、全校教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推动我校教代会工会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贡献力量,校工会将开展第十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代会工会工作课题研究与实践立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立项申请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均为我校在岗工会会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每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
3.第九届教代会工会工作课题研究与实践立项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立项要求
1.课题研究要紧密结合我校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目标,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校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代会工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创新教代会工会工作。
2.提出的观点要明确、有新意,对策研究要有针对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研究成果有现实可行性和推广意义。
3.请申报者根据《第十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代会工会工作课题研究与实践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结合自身情况,就该课题涉及到的某一方向进行分析,不得将课题指南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三、立项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立项设置重点研究课题3项,一般研究课题10项。研究课题分为三类,即理论研究类(包括理论探索与制度创新)、调研报告类(包括数据采集和报告分析)、工作创新类(包括成功经验介绍)。申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申报类别。
立项需进行答辩,由专家组评审确定是否立项成功。立项成功的重点课题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资助3000元。按照立项成功拨付30%,中期答辩通过拨付50%,结题答辩通过拨付20%的比例进行课题资助。经费实报实销,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如出版图书另有专项经费支持。如未能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下一次课题立项。
四、申请立项流程及相关要求
1.立项申报阶段(即日起-7月20日)
课题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代会工会工作课题研究与实践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7月12日(周一)下班前送交行政楼513室。电子版发送至tianbeida@hit.edu.cn。联系人:田贝达,联系电话:86403657。
7月20日前后进行立项申报答辩,按照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立项的课题。
2.中期检查阶段(2021年12月)
中期检查时需提交中期报告,写明课题整体进展情况,包括目前的研究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解决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3.结题阶段(2022年6月)
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必须与立项题目内容相符。除提交结题报告外,课题负责人还需根据立项申报情况提供研究周期内的主要研究成果,含出版专著、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重点研究课题需在《光明日报》《工人日报》发表文章一篇,或在核心期刊或工会系统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一般研究课题需在相关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刊物不限。
4.评审奖励阶段
结题后工会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
之前的立项课题经费请务必于7月10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完成报销,后续将进行经费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