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刘威发布时间:2020-09-07浏览次数:992

来源:今日哈工大


关于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4号),结合省教育厅印发的《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复课安全有序,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经研究,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于2020 916日至17日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

    2.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和维护保养情况;

    四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五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七是教职员工、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3.消防巡查检查重点内容。

    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

    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内停放、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维保检测,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

    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

    六是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

    七是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

    八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酒精等易燃易爆消杀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九是消防安全培训,否对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职员工是否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是否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幼儿园是否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 安全生产检查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危化品的采购使用废弃台账是否齐全,安保警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和物资配备是否到位。

    2.机械加工实验室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善,相关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电器电路改造及照明亮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高温高压实验仪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使用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置是否符合散热及人员疏散要求。

    4.高压气体钢瓶的使用管理和低温液氮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相关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和物资配备是否齐全。

    (三)双重机制建设检查

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台帐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建立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疫情期间的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繁忙,各单位务必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检查成效和督导隐患整改,主动过问或亲自带队推动突出问题、疑难问题的解决,确保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及时反馈信息。此次检查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单位检查需反馈的情况于2020108日前报安全办,电子版发送至bwcfhk@hit.edu.cn

特此通知。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97